六家銀行同時領罰合計被罰近470萬,齊商銀行、泰安銀行時任行長皆在處罰之列
3月23日,央行濟南分行公示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罰單顯示有6家銀行同時領罰,罰金合計469萬。其中,齊商銀行、泰安銀行兩家城商行的時任行長皆在處罰之列。
具體來看,齊商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兩項違法行為被央行濟南分行罰款114萬元。同時,該行時任行長趙曉東對該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5.5萬元。
而泰安銀行也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兩項違法行為被罰款117萬元。該行時任行長閆明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5.5萬元。
官網顯示,齊商銀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2009年2月13日更名為齊商銀行,目前注冊資本金38.88億元。截至2021年末,全行資產總額1834億元,各項存款余額1405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137億元。
泰安銀行則最早成立于1986年, 2007年8月組建成立泰安市商業銀行,2015年11月更名為泰安銀行。目前注冊資本29億元,員工1400余人,目前下設80個網點,包括一家營業部,一家異地分行。截至2021年末,泰安銀行資產總額904.20億元,較年初增加90.33億元,增幅11.10%;實現撥備前利潤10.98億元,繳納稅金2.59億元。
此外,臨商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義務;未按規定使用格式條款,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7萬元。
除上述銀行外,山東安丘農村商業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48萬元,該行時任董事長閆永政因對該行上述行為負有責任被罰1.5萬元;山東郯城農村商業銀行因同樣的案由被罰60萬元,該行時任董事長程洪德被罰3萬元。
不僅如此,煙臺農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兩項違法行為被罰92萬元,該行時任黨委委員、副行長高丹因對該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領罰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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