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熱消息:可川科技過會:今年IPO過關第250家 中信證券過29.5單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2年第86次發審委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蘇州可川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可川科技”)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250家企業。
可川科技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張吉翔、李峻毅。
這是中信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29.5單IPO項目。此前,1月13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20日,中信證券保薦的興通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27日,中信證券保薦的北京中科潤宇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廣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10日,中信證券保薦的重慶望變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17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廣東納睿雷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24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過會;3月16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海光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23日,中信證券保薦的廣東鼎泰高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31日,中信證券保薦的遼寧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15日,中信證券保薦的貴州振華風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過會,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保薦的上海聯影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21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上海泓博智源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25日,中信證券保薦的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5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沈陽富創精密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10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江蘇康為世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12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江西天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恩威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23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深圳天德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24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杭州華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28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有研半導體硅材料股份公司過會;7月13日,中信證券保薦的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14日,中信證券保薦的箭牌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英科新創(廈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21日,中信證券保薦的廣東宏石激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25日,中信證券保薦的杭州微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家券商聯合保薦每家券商按0.5計算)
【資料圖】
可川科技主營業務為功能性器件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電池類功能性器件業務方面,公司聚焦于消費電子電池和新能源動力電池兩大細分領域,產品廣泛應用于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消費電子產品和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電芯及電池包;結構類功能性器件業務方面,公司專注于筆記本電腦結構件模組領域,為筆記本電腦制造服務商、組件生產商提供多品類、多批次、定制化的結構類功能性器件產品,產品主要應用于筆記本電腦的內外部結構件模組中;光學類功能性器件業務方面,公司產品主要為擴散片、防爆膜、遮光膠帶等,廣泛應用于顯示屏、防護玻璃等光學類零組件。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朱春華持有公司2500萬股,占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的48.45%,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任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施惠慶持有公司2290萬股,占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的44.38%,為公司第二大股東,任公司董事、總裁。朱春華和施惠慶合計直接持有公司4790萬股,合計直接持股比例為92.83%,且朱春華和施惠慶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在行使各項涉及股東權利、董事權利以及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項決策等諸方面保持一致。因此,朱春華和施惠慶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共同實際控制人。
可川科技本次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擬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172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擬募集資金6.05億元,分別用于功能性元器件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客戶集中度較高,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主營業務毛利率呈下降趨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客戶集中度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特性,與主要客戶業務合作的穩定性,是否存在份額下降趨勢或被替代的風險;(2)向主要客戶和其他客戶銷售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毛利率存在差異的原因;報告期內對主要客戶銷售單價及毛利率持續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可比公司一致;(3)對部分客戶采用VMI銷售方式的原因,一般銷售與VMI銷售報告期內銷售單價及毛利率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4)報告期內向寧德時代銷售收入大幅增長、而毛利率逐年大幅下降且與其他同類客戶波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向寧德時代的銷售增長是否可持續;(5)2021年電池類功能性器件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報告期內銷售收入及毛利率趨勢變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6)消費電子電池功能性器件毛利率明顯高于其他類型產品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主要產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續下滑的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外協加工及外協采購合計金額較大且逐年增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采用外協加工和外協采購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報告期內外協采購、外協加工金額較大且持續增長的合理性,2021年外協加工金額增幅遠高于外協采購金額增幅的原因,外協加工及外協采購占比較高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一致;(3)發行人對外協加工、外協采購及外協廠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賴,發行人是否具有核心技術和競爭優勢;(4)外協加工、外協采購價格是否公允、毛利率水平是否符合市場狀況,是否存在壓低采購價格調節發行人業績的情況;(5)外協采購單價報告期持續下降、2021年原材料和工序加工單價同比上升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代墊成本費用的情形;(6)部分供應商既是外協加工供應商又是外協采購供應商的原因;部分外協供應商主要為發行人服務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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