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國聯證券子公司遭1628名投資者索賠 為龍力生物保薦人
(資料圖)
8月5日晚間,國聯證券(601456.SH)發布了關于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顯示,近日,公司全資子公司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英證券”)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濟南中院”)送達的《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
公告顯示,原告為李立群等1628名投資者,被告為山東龍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力生物”)、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華英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關于訴訟事實和理由,原告起訴稱,因龍力生物虛增銀行存款及虛減對外借款及相關費用、未披露對外擔保、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和仲裁、擅自改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的用途等虛假陳述行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1月13日對龍力生物及程少博等18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3號),對各主體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原告基于對信息披露的信賴,購買了龍力生物股票,導致投資損失。華英證券作為龍力生物股票上市的保薦人及證券承銷商,未能履行監管職責;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專業審計機構,對相關披露文件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其未盡勤勉職責,導致在審計過程中未能發現、披露相關事實。
原告請求判令龍力生物賠償各原告的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及印花稅損失等;判令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華英證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令訴訟費用由各被告負擔。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為已受理,一審尚未開庭。
關于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國聯證券表示,鑒于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涉案金額尚在統計過程中,目前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公司目前財務狀況穩健,經營正常。公司將及時披露案件進展情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據悉,此前,2021年6月,華英證券收到濟南中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法律文書,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原告亢雅欣等共15名投資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要求龍力生物賠償因其證券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者損失共計人民幣276.21萬元,除龍力生物外的程少博等17名自然人、華英證券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9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原告后續撤回對其中5名自然人被告的起訴,自然人被告數量變為12名。濟南中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并進行權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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