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關注:設好公平競爭“紅綠燈”
【資料圖】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彰顯檢察機關的鮮明態度。這些案例警示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唯有牢固樹立合規意識,公平公正參與競爭,才能走得踏實、行得長遠。
伴隨我國市場秩序法治化、規范化發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斷優化,破壞競爭秩序的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據統計,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檢察機關起訴假冒注冊商標罪、串通投標罪、侵犯商業秘密罪、虛假廣告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重點罪名1.8萬余件,其中假冒注冊商標罪7400余件。特別要注意的是,面對一些新業態新領域,破壞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違法犯罪正不斷涌現。有的案件呈現出極強的專業性,結合了現代科技的手段,具有一定迷惑性。對此,亟需執法、司法各部門統籌協調,加強辦案能力建設,予以引導規制。依托司法實踐和檢察建議,檢察機關在法律適用、辦案方式、推進綜治等方面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在市場開放狀態下,構建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不僅是執法司法部門的事,更關乎大大小小市場主體的切身利益,是所有市場參與者共同努力追求的目標。有些市場主體企圖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競爭優勢,必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司法部門已將支持民營企業守法經營、發展壯大作為“嚴管厚愛”的重要舉措。比如,近年來,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常態化清理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目前已有9000多家企業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再如,2020年起,檢察機關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擬依法不捕、不訴的,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落實合規整改。一批涉案企業“脫胎換骨”,走上了依法合規經營之路。
努力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就要在市場法治與市場自治基礎上,使市場秩序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對于企業而言,擁有健康合規的肌體,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企業應更加明確市場競爭主體權利義務、爭議解決途徑,而不能拍腦袋、靠猜測、瞎指揮。同時,要建章立制,筑牢公平競爭的合規之基,完善內部防控監管機制,預防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發生,自覺守住底線,堅決不觸紅線,嚴守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則。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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