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短訊!貝迪新材IPO上會被否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72次審議會議于2022年9月30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南京貝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貝迪新材”)首發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貝迪新材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宋楊、孫棟。
【資料圖】
貝迪新材是一家以電子光學、材料學、機械學等學科為基礎,從事新型顯示、5G通信領域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研發、生產、精加工和銷售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劉勇直接持有貝迪新材36.94%的股份,通過南京寧翀控制貝迪新材2.69%股份,通過延平貝久宏控制貝迪新材0.64%的股份,合計控制貝迪新材40.27%股份,為貝迪新材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貝迪新材原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全部為新股發行,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貝迪新材原擬募集資金54,980.00萬元,分別用于貝迪新材5G高頻通信用高分子膜材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貝迪新材顯示用量子點復合膜生產項目、貝迪新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所處功能高分子膜材料精加工與生產行業參與企業眾多,市場競爭激烈。發行人下游行業具有典型的周期屬性。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0.83%、18.60%、15.52%,呈下降趨勢。發行人主要產品市場占有率較低。發行人新業務LCP膜生產線仍處于調試狀態,尚未實現工業化量產及市場化推廣。請發行人結合行業周期和市場競爭格局、下游客戶需求變化、自身競爭優劣勢、主要核心技術及新產品研發情況等,說明發行人的成長性和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屬于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發行人原股東宋新波于2017年以2,800萬元的對價受讓實控人持有的部分發行人股份,并于2022年9月以4,862萬元的對價將上述股權轉讓給高新區創投及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南京寧翀。請發行人:(1)結合宋新波及其主要親屬的任職情況及資金實力,說明宋新波資金來源的合理性,宋新波與其他方不存在股份代持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依據是否充分;(2)說明宋新波退出發行人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定價依據及價格的公允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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