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野】時創能源過會:今年IPO過關第395家 華泰聯合過23單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8日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105次審議會議于昨日上午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常州時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時創能源”)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這是今年過會的第395家企業。
(相關資料圖)
時創能源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哲、顧培培。這是華泰聯合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23單IPO項目。
此前,2月16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北京英諾特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17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3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菲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29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31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上海微創電生理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11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天津美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4月21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5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農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12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江蘇東星智慧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20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河南新天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10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安徽華人健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7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江蘇聯合水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21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27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深圳安培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17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昆山丘鈦微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25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廣東廣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31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深圳市智信精密儀器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6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天津國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4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安徽舜禹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29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南京晶升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1月22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廣州慧智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2月6日,華泰聯合證券保薦的蘇州鍇威特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時創能源主要從事光伏濕制程輔助品、光伏設備和光伏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時創投資持有公司39.71%的股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符黎明持有時創投資65.00%的股權并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為時創投資實際控制人;持有湖州思成16.48%的出資份額并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且湖州思成合伙協議約定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未對重大事項決策作出特殊約定,為湖州思成實際控制人。符黎明通過時創投資、湖州思成合計控制公司77.83%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時創能源本次擬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低于4000.08萬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且不低于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的10%。本次發行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的15%。時創能源擬募集資金10.96億元,分別用于高效太陽能電池設備擴產項目、新材料擴產及自動化升級項目、高效太陽能電池工藝及設備研發項目、研發中心及信息化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現場問詢問題
1.根據申請文件,報告期內發行人光伏濕制程輔助品毛利率分別為85.01%、80.75%、75.35%和65.03%,單價和毛利率逐年下降。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光伏電池行業PERC技術向TOPCon和HJT的技術轉變的趨勢,行業內競爭對手和下游客戶在光伏濕制程輔助品領域進一步投入導致的競爭加劇,對發行人未來光伏濕制程輔助品業務市場份額及盈利能力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光伏電池業務是否與發行人下游光伏濕制程輔助品及光伏設備客戶構成競爭,并對光伏濕制程輔助品和光伏設備的銷售構成不利影響;(2)發行人采用邊皮料路線生產光伏電池,在邊皮料原料方面高度依賴內蒙古中環,在未來原料價格產生波動或者市場供需關系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是否存在財務風險,光伏電池業務是否可持續,以及發行人的對策,相關信息披露是否準確、充分;(3)發行人光伏濕制程輔助品和光伏設備業務的市場空間;在光伏電池業務已經實現滿產、進入穩定期,且光伏濕制程輔助品業務收入出現大幅下滑趨勢的情況下,光伏濕制程輔助品和光伏設備業務是否能夠支持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根據申請文件,發行人2GWP型電池的相關固定資產近6.5億元,該等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年。請發行人代表說明使用10年折舊年限是否合理,若使用3-5年折舊年限,對發行人財務報表的不利影響;并進一步說明光伏電池技術的快速迭代是否會導致發行人固定資產產生重大減值風險。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請發行人說明并在招股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部分補充披露:(1)發行人未來業務定位及因業務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可能產生的風險;(2)對PERC光伏電池設備使用10年折舊年限的合理性,固定資產重大減值風險和技術替代可能產生的財務風險;(3)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今年IPO過會企業一覽:
今年IPO被否企業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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