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最資訊丨奶茶促銷惹糾紛 商家誤導須擔責
(相關資料圖)
近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消保委成功調解了一起因促銷宣傳有誤引發的消費糾紛。經鹿城區消保委耐心調解,消費者與商家達成和解。
日前,溫州市消費者朱先生在外賣平臺看到某飲品店奶茶優惠促銷廣告宣稱“11.2元600杯”,可下單后送來的只有一杯。朱先生認為商家虛假宣傳,通過12345熱線投訴,要求商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500元。
鹿城區消保委受理投訴后經過核實調查,原來是商家搞促銷活動,平時11.2元一杯400毫升的奶茶提升到600毫升,工作人員在策劃廣告宣傳時出現失誤,將“11.2元600毫升一杯”寫成了“11.2元600杯”。外賣平臺向鹿城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出具說明,承認工作上的失誤。
鹿城區消保委工作人員認為,通過核實,此次糾紛是屬于工作失誤造成,不屬于商家主觀故意虛假宣傳。但此宣傳不排除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可能,商家應承擔責任。經過調解,商家額外補償朱先生6杯奶茶,雙方達成和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朱先生最初的訴求依據該條款提出。消保委工作人員向朱先生解釋了相關調查情況,得到了朱先生的理解,最終促成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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