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車子公司被裁定破產重整 將申報債權5.62億元
【資料圖】
2022年12月30日,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金杯車輛破產重整的風險提示公告。原子公司及被擔保方沈陽金杯車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杯車輛”)于2022年12月30日被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沈陽中院”)裁定破產重整。公司曾為金杯車輛承擔擔保責任,金杯車輛尚未償還公司上述款項。
金杯車輛破產重整,公司將作為其普通債權人獲得相應受償,公司已著手準備向金杯車輛申報債權,預計債權申報金額為5.62億元,因受償方式、受償比例及受償時間尚未確定,公司的債權存在無法全部獲償的風險。
金杯汽車同時表示,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對金杯車輛主要擔保責任計提損失,金杯車輛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預計不會對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除了金杯車輛,金杯汽車間接控股的華晨汽車日前也在進行清算重組。2022年12月14日,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間接控股股東重整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2022年12月10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沈陽中院”)經審查后認可了遼寧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的《關于變更華晨集團清算組成員并商請指定為管理人的函》,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清算組進行調整,指定調整后的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上述12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管理人。
華晨集團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沈陽市汽車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持有金杯汽車242,967,345股股份,占金杯汽車總股本的18.53%。《重整計劃(草案)》載明,東方鑫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鑫源”)為華晨集團所持有金杯汽車股權相關資產的重整投資人,相關投資協議尚未簽署。《重整計劃(草案)》后續是否能夠協商通過、是否通過法院裁定、是否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尚具有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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