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定增募不超15億元獲深交所通過 中泰證券建功_世界球精選
昨晚,天能重工(300569.SZ)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青島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同一價格、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資料圖)
本次發行采取競價發行方式,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發行底價,即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2022年6月30日公司總股本的30%,即2.42億股(含本數)。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5.0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將全部用于天能重工武川150MW風電項目、江蘇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海上風電裝備制造生產線技改項目、海上風電裝備制造生產線技改項目、吉林天能塔筒制造生產線技改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尚未確定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港集團合計持有公司2.31億股股份,占公司2022年9月末總股本的28.61%,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珠海市國資委持有珠海港集團90.00%的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將相應增加,公司的股東結構將發生變化,公司原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將相應發生變化,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表示,通過本次發行可以加大風電運營業務投入,增強公司盈利能力;優化產品結構,提升交付能力;補充營運資金,助力公司未來發展。
公司同日披露的《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青島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發行保薦書》顯示,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劉帥虎、張開軍。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顯示,2021年6月24日,經中國證監會出具批復(證監許可〔2021〕2107號),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1.11億股,募集資金總額10.01億元,扣除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及承銷費用420.00萬元(含增值稅)后的募集資金9.97億元已匯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
此外,經中國證監會批復(證監許可[2020]2326號)的核準,公司獲準發行面值總額為7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為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6年。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共計7.00億元。扣除支付的保薦及承銷費(含增值稅)960.00萬元后,所募集資金6.90億元已匯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
2021年6月8日,公司以每10股轉增7股并稅前派息2.6元,除權除息日2021年6月15日,股權登記日2021年6月11日;2020年6月8日,公司以每10股轉增7股并稅前派息5.6元,除權除息日2020年6月12日,股權登記日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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