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海南全省定點醫藥機構須嚴格執行實名制就醫購藥
來源:海南在線時間:2023-03-29 10:51:06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月28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規范使用有效身份憑證進行醫保結算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4月1日起,全省各定點醫藥機構須嚴格執行實名制就醫購藥等。
該《公告》指出,為貫徹落實《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使用有效身份憑證進行醫保結算的通知》(瓊醫保〔2023〕32號)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全省各定點醫藥機構須嚴格執行實名制就醫購藥等相關規定,做好醫保結算有效身份憑證的核驗,嚴禁在HIS系統手工錄入參保人身份證號、社保卡號等方式進行醫保結算。參保群眾須持有效憑證(身份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才能正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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