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出馬,涼皮里但凡出現一根黃瓜絲,罰款5000元!
(相關資料圖)
最近,有一則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上海一家餐館因為在涼皮里加了黃瓜絲,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5000元。原因是,該餐館沒有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而黃瓜絲屬于冷食類食品。聽到這個消息,我不禁感到震驚和憤怒,這是對食品安全的保護還是對餐飲業的打壓?
首先,黃瓜絲真的屬于冷食類食品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冷食類食品是指“未經加熱處理或者經過加熱處理后再經過冷卻處理的食品”。而黃瓜絲是不是經過加熱處理呢?
我想大多數人都知道,黃瓜絲是用新鮮的黃瓜切成細絲,然后用鹽、醋、辣椒等調味料拌勻,不需要任何加熱處理。那么,為什么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黃瓜絲劃分為冷食類食品呢?難道是因為它是涼的嗎?那么,水果、沙拉、冰淇淋等也都是涼的,也都要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嗎?這樣的劃分標準太荒謬了!
其次,黃瓜絲加入涼皮會對食品安全造成什么威脅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黃瓜絲加入涼皮有什么危害呢?我想大多數人都知道,黃瓜絲和涼皮都是天然的、健康的、美味的食物,它們搭配在一起不僅增加了色香味,也增加了營養價值。
而且,黃瓜絲和涼皮都是很常見的餐館菜肴,很多人都喜歡吃,也沒有聽說過有人因為吃了黃瓜絲和涼皮而出現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不良反應。那么,為什么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為黃瓜絲和涼皮是不安全的組合呢?難道是因為它們沒有經過高溫殺菌嗎?那么,生吃的壽司、刺身、牛肉、海鮮等也都沒有經過高溫殺菌,也都要被禁止嗎?這樣的安全標準太苛刻了!
最后,我想問一下,黃瓜絲加入涼皮被罰款5000元合理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處罰標準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那么,這家餐館的違法所得是多少呢?我想大多數人都知道,黃瓜絲和涼皮的成本很低,利潤也很低,一份黃瓜絲和涼皮的售價也就十幾元。而且,這家餐館也沒有用任何食品添加劑,也沒有造成任何食品安全問題。那么,為什么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這家餐館罰款5000元呢?難道是因為它沒有取得一個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嗎?那么,這個許可有多難取得呢?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呢?需要多少時間和費用呢?這樣的處罰標準太不公平了!
綜上所述,我認為,黃瓜絲加入涼皮被罰款5000元是一件非常荒唐和不合理的事情,它既沒有依據法律規定,也沒有保障食品安全,反而對餐飲業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
我希望市場監管部門能夠重新審視這件事情,給這家餐館一個公正的處理,并給廣大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解釋。同時,我也希望市場監管部門能夠更加科學、合理、靈活地制定和執行食品安全法規,不要以偏概全,不要一刀切,不要為了罰款而罰款,而是要真正地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促進餐飲業的發展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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