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研討-短視頻平臺如何保護版權?
國家版權局發布的《中國網絡版權產業發展報告(2020)》顯示,截至2020年底,短視頻用戶規模8.73億,中國短視頻市場規模為1506億元。在短視頻產業發展的同時,用戶上傳作品的版權保護問題也引發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2021年,三大長視頻平臺已對主要短視頻平臺發起了數百起版權訴訟,其中不少案件還向法院申請了禁令。禁令除要求短視頻平臺除刪除侵權視頻外,還要做到事先“過濾”和“攔截”,限制用戶發布可能侵權的視頻。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文杰在論壇上表示,堵不如疏,對于版權方來說,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并不是全面刪除,而是許可使用和分享利益。
他援引美國版權局的相關研究報告指出,在美國視頻網站YouTube上,版權方發現視頻涉嫌侵權后,可以選擇屏蔽視頻,也可以選擇保留視頻,并就廣告投放獲利。過去5年,版權方因為選擇保留視頻而獲得的收益達到了20億美元,不少版權方(尤其是音樂版權方)對該制度表示贊譽,稱許可視頻保留為音樂產業開辟了新的收入。
另一家美國互聯網巨頭Facebook的系統與之類似,允許版權方對用戶上傳的相關視頻進行管理;在讀者可以明確知道原創者身份的情況下,有些版權方甚至愿意用戶免費上傳。
劉文杰認為,在新的傳播環境下,與其要求全面刪除,不如為版權方提供豐富的選擇,在保護權利的同時,推動創造、傳播和市場的拓展。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國斌認為,短視頻平臺主要是為用戶提供服務,應該堅持將其作為內容中間商來看待,不能視為內容直接提供者。如果服務商過度擔心自己的侵權責任,就有可能采取過度審查,這會妨礙用戶的選擇和自由。
崔國斌強調,現行法律并沒要求平臺承擔過濾義務,法院未經實質審理,就以禁令的方式要求平臺承擔過濾義務并不合適。特別是,內容過濾需要明確的標準,只能把特別明顯的侵權視頻刪掉。有些視頻處在合理使用和侵權之間,或者雖然侵權、但識別后可能誤傷其他合理使用的視頻,對于這類視頻,不應指望平臺過濾或者刪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也表示,“避風港”原則的“通知-刪除”機制不止是一個維權機制,也是一個侵權風險防范的成本和義務平衡機制。版權方首先要主動承擔一部分成本,發出一個明確的通知,然后平臺就有了采取必要措施的義務。不能把所有的成本都附加到短視頻平臺身上,特別是因過濾而導致的誤傷,否則就會導致用戶利益受損,以及商業利益失衡。(文/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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